信农机字〔2020〕11号
各县(区)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要求,省农业农村厅下发了《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的通知》,现将此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市农机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复工复产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信农机字[2020]10号)一并贯彻落实。
同时,要做好信息报送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总结报送,5月2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自查总结,总结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各一份报至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联 系 人:徐 杨
联系电话:0376-6652965
邮 箱:xynjjl@126.com
2020.4.14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的通知.PDF
信阳市农业机械化技术中心
2020年4月20日